• 教师教育学院2026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 2026-03-11,作者:四川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编辑:教院教科,来源: ,点击:[]

    •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四川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14〕96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转出转入规则

      (一)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文理〔2024〕96 号)的规定执行。

      (二)各专业允许转出的总人数(含降级转专业)不超过同级专业总人数的 30%,按班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

      (三)转入人数按 (原班级人数 + 转入人数) 总数不超过班级实验教学条件允许的范围,但不得高于该专业转入年级在读人数的20%。

      (四)院外转入专业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结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专业认知与适配性、学习规划与发展潜力、综合素养与表达能力3 个核心方面,总分 100 分,各方面分值占比及考核要点如下:

      1.专业认知与适配性(40 分):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的核心内涵、专业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要求的了解程度,以及自身知识基础、学习能力、个人特质与该专业的匹配度,需结合专业相关理论和自身实际作答,判断学生是否具备学习该专业的基本条件。

      2.学习规划与发展潜力(30 分):考察学生转入后的阶段性学习目标、专业学习方法规划,以及对专业后续升学、就业等发展方向的思考,判断学生是否有清晰的学习思路和持续的专业学习潜力,规划需贴合专业培养要求,具备可行性。

      3.综合素养与表达能力(30 分):考察学生回答问题时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礼貌礼仪等综合素养,要求作答条理清晰、表达流畅、态度诚恳,能准确传递自身想法。

      (五)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截止申请之时,要求课程无补考科目,申请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转专业时期末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院外申请转入专业考核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8 下午 2:30,考核地点:教师教育学院 206B 会议室。

      转专业相关事宜咨询电话:李思颖 17748705579

      转专业相关投诉电话:洪双 15528881615

      第二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