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教育学院院长何树德教授组织全院教师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学习活动。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是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思想品德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七个方面:1、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2、不得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3、不得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4、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5、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6、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7、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何院长强调,作为高校教师,要将教书育人作为教师安身立命的根本,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绝不踩踏“红线”,要依法执教,以身作责,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供稿:马建堂
审稿:王燮辞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