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3月至6月工作安排
1、2016年3月1日至3月25日: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一稿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并提交论文二稿。
2、201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指导教师对二稿毕业论文认真指导,并在论文打印稿中用红笔标出需要修改的部分,同时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中的二稿修改意见。
3、201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并提交论文三稿。
4、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指导教师对三稿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并在论文打印稿中用红笔标出需要修改的部分,同时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中的三稿修改意见。
5、2016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论文定稿。
6、2016年4月26日至4月29日:教育学院2012级本科班所有学生必须提交论文定稿。学生将论文定稿交与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论文质量在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中填写定稿评语以及评定论文成绩。
7、2016年5月3日至5月10日:由相同或相近专业指导教师进行交叉评阅,给定交叉评阅成绩。
8、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学生完善其他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并准备答辩。
9、2016年5月14日:学院组织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采用小组形式同时进行,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组长给出答辩成绩与答辩意见,确定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评选本届优秀毕业论文。
10、2016年5月15日至5月20日:评定本科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指导成绩×40%﹢评阅成绩×30%﹢答辩成绩×30%
11、2016年5月21日:组织优秀毕业论文答辩观摩会及部分学生第二次答辩会。
12、2016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学生根据学院统一要求,整理毕业论文的档案材料。
13、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以班为单位收齐每个学生毕业论文的档案材料,本科毕业论文材料完成归档。
特别说明:
第一,本科毕业论文的大纲、开题报告、一稿、二稿、三稿及定稿均需打印纸质版,指导教师在大纲、一稿、二稿、三稿上须反应出修改情况。
第二,打印稿在修改过程中均由学生自行保管,答辩结束,整理毕业论文档案材料时,以班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
第三,所有评定成绩均为百分制。
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