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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莲湖校区)各科成绩评定细则
2013年11月29日 00:00   来源:教育学院(莲湖校区)  点击:[

    按照《四川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和《四川文理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系的教学管理实际,为了规范和细化学生各科成绩的评定,特制定本成绩评定细则。
    一、专业理论课成绩的评定
    专业理论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其中平时成绩由作业、考勤或课程实践教学成绩组成(有些专业理论课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教师需评定课程实践环节的成绩)
    二、专业实验实训课成绩的评定
    专业实验实训课成绩=平时成绩(70﹪)+期末操作考核成绩(30﹪)
    (一)专业实验实训课平时成绩由若干次实验实训报告成绩组成
    (二)期末操作考核要有纸质试题单和评分标准(系上网页有模板可下载)
    (三)专业实验实训课成绩登记表要用系上自己设计的模板(系上网页有模板可下载)
    三、公共课《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成绩的评定
    (一)艺体类专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
    (二)非艺体类专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三)平时成绩由作业、考勤和课程实践教学成绩组成
    四、公共课《现代教育技术》《大学计算机基础Ⅰ、Ⅱ》成绩的评定
    (一)艺体类专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20﹪)+实验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50﹪)
    (二)非艺体类专业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15﹪)+实验成绩(25﹪)+期末考试成绩(60﹪)
    五、公共课《书法》成绩的评定
    (一)各专业学生的书法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二)平时成绩由作业、考勤和课程实践教学成绩组成
    (三)书法课成绩档案袋材料
    教务处要求装的各种材料+ 期末考试试卷+学生书法作品
    六、《综合实践》课程成绩按系上新办法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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